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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要求

日期:2016.11.16  阅读:1791

   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要求如下:
    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《通知》要求认真审查核实申报企业情况,对不符合通知要求及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:
1.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;
2. 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,低水平重复项目,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;
3. 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;
4. 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、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;
5. 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;
6. 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;
7. 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;
8. 申报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:
(1)立项项目处于执行期,尚未验收;
(2)立项项目终止或验收不合格。